高考进行时:高考监控录像复查
日期:2016-03-31 22:10:33 浏览量:0 操作>>
吉林省成立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录像复查工作领导小组(以下简称“复查组”)。复查组组长由省教育厅主管领导担任,副组长由纪检监察、高校、招生考试机构等部门相关领导担任,成员由纪检监察、公安、高校、招生考试机构等部门的人员组成。
成立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录像复查工作违规违纪行为认定组(以下简称“认定组”),认定组归复查组管理。认定组成员由纪检监察、考试机构的人员组成。
复查监控录像的工作人员由负责高校或者单位选派,工作人员不得有直系亲属参加当次考试,由复查组统一安排和管理,非工作人员不得上机操作,严格遵守计算机操作规程。
考试结束后,对所有考场的录像资料进行逐一全时审查,录像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由认定组进行审查认定,并对违规违纪人员给出处理意见。所有监控录像复查工作完成后,将认定的违规违纪名单下发至县(市、区),县(市、区)通知到考生本人。
组织媒体参观高考监控录像复查现场
省招生办副主任李耀松向媒体介绍录像复查整体情况
录像复查登记